 手机随时看
手机随时看
				 
				Q:
				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的月销售额是多少?
				
					13843
					2018-03-07
				
			 
			A:一、根据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小微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》(财税〔2017〕76号 	)规定:“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,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,继续对月销售额2万元(含本数)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,免征增值税。” 	二、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	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2号)规定:“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或者加工、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、无形资产的销售额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加工、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(按季纳税9万元),销售服务、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(按季纳税9万元)的,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,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。” 	
			
			