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交成功

请保持电话畅通

提交成功

请保持电话畅通

当前位置:北京市
手机号:
密码:
获取验证码
验证码:
密码错误,请核对后重新输入!
手机号:
获取验证码
验证码:
新密码:
密码错误,请核对后重新输入!

密码找回成功

首页-知识产权
产品分类: 工商服务 财税服务 知识产权 行政许可 企业认证
产品名称: 公司注册 公司变更 公司注销 吊销转注销 章证补办 工商年报公示 社保开户 公积金开户 银行开户

手机随时看

林志玲诉商家品牌侵权案胜诉 商标注册不可“傍名人”

企帮帮 8055 2018-05-24

5月23日,林志玲发微博通报判决结果:“感谢法律最终还事实以真相,盗用名字的商标被判决无效了。希望这些商家以后能恪守诚信经营的商业道德准则,不要再通过这样不合法的方式误导消费者了。“

原来,有不良商家因盗用林志玲名字及肖像进行生产、销售活动,近日被其诉至法院。

林志玲晒出的律师声明,详述了这场纠纷的进程。据声明显示,近年来市场上出现了一款品牌为“林志玲linzhiling”的化妆品,其经营者通过网络、实体店大肆宣传,并非法使用林志玲的肖像,致使消费者误以为该化妆品为林志玲经营或代言。但事实上,该商品与林志玲毫无关联。

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,林志玲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维权申请,经审理后裁定该品牌的注册商标“林志玲linzhiling”予以无效宣告。该案最后经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,维持原判。

在商标界,“傍名人”现象层出不穷。5月7日,著名演员章金莱在其个人微博“六小龄童”晒出其收到的一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信函。信函中显示针对六小龄童对某化妆品公司的“六小龄童”商标提出异议的问题,商标局已驳回了该化妆品公司的商标注册申请

 

 

文章关键词: 商标注册申请 申请商标

查资讯

海量干货、攻略、一键查询

疑难答疑快速匹配专家1对1解答

业务类型
请选择
联系方式

全面服务

1+N专属服务保障

实时反馈

进度实时反馈

信息安全

客户信息严格保密

交易安全保障

网上交易安全保障

价格透明

全服务明码标价